關于做好2020度杭州市建設工程專業技術人員工程師資格評審申報工作的通知
市直有關單位,區、縣(市)建設局,區、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委各直屬單位:
根據浙江省人力社保廳、建設廳《浙江省建設工程專業工程師和高級工程師職務任職資格評價條件》(浙人社發〔2018〕61號)和杭州人力社保局《關于做好杭州市2020年度中級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杭人社發〔2020〕號63號)文件精神,現將2020年度杭州市建設工程專業技術人員工程師資格評審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范圍
在本市企事業單位(蕭山區、余杭區申報人員除外,需報至當地中評委)從事巖土工程、給排水、暖通工程、建筑工程管理、建筑施工、建筑電氣(建筑智能化)、建筑設計、建筑結構、建筑裝飾、建筑機械、建筑材料、風景園林(景觀設計)、工程造價、市政道路(橋梁)、工程勘察、燃氣工程、白蟻防治等建設工程技術專業的人員(不含參照、依照公務員制度管理的事業單位人員)。
二、申報平臺
2020年度我市建設工程專業技術人員工程師資格評審申報工作通過浙江省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申報與評審管理服務平臺(以下簡稱“省平臺”)(https://zcps.rlsbt.zj.gov.cn/028/client/index.jsp)進行申報。
三、申報評審條件
申報基本條件和量化評分標準參照《浙江省建設工程專業工程師和高級工程師職務任職資格評價條件》(浙人社發〔2018〕61號)和《關于做好杭州市2020年度中級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杭人社發〔2020〕號63號)等有關規定執行。具體申報基本條件見附件1,量化評分標準見“省平臺”。
四、申報程序和材料要求
申報人員提交評審的業績材料要突出代表性,不宜過多過雜。各單位對申報人員基本情況和業績材料在本單位進行不少于5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情況在填寫審核意見時錄入系統。因申報材料不符合要求等產生的不利影響由個人和推薦單位負責。
公示無異議后將申報材料報送相關各區、縣(市)受理點。各受理點接收申報材料后,要認真做好審核工作,并及時通過系統上報符合申報條件的評審對象。申報評審流程和材料要求詳見附件2,時間安排詳見附件3。
五、公示制度
評審委員會組織專家評審前將對申報人的資格審核情況和相關信息在“省平臺”和杭州建設網進行公示,評審結束后評審結果將同步在“省平臺”和杭州建設網進行公示。凡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可以進入下一輪的專家評審,不符合申報資格條件的,一律不予評審。
六、評審收費標準
按省物價局、省財政廳《關于調整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收費標準的通知》(浙價費〔2002〕229號)有關規定,收取評審費每人180元。申報人可在區、縣(市)人社部門審核通過后在“省平臺”進行繳費,繳費完畢后“省平臺”生成電子發票。
七、注意事項
(一)事業單位評聘結合。全市納入崗位管理的事業單位正式在編人員,所在單位應在核定的崗位結構比例內開展中級職稱評審推薦工作,且應與年度職稱初定工作統籌開展。事業單位要嚴格履行公布崗位信息、個人申報競聘、信息公示、單位考核推薦、評委會評審、單位聘任等職稱評聘程序,并準確填寫《事業單位人員中級職稱申報崗位信息表》,詳見附件4。
(二)嚴肅違規行為處理
1.凡是發現申報材料中有在《建筑學研究前沿(中文版)》等冒名或非法期刊上發表的論文,對申報人員一律按弄虛作假行為處理,取消其評審資格,并從次年起3年內不得申報。
2.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等七部委印發《關于開展工程建設領域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掛證”等違法違規行為專項整治的通知》(建辦市〔2018〕57號)后,被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查實并以“掛證”行為處理,撤銷其注冊許可的,自撤銷注冊之日起3年內不得申請高一級職務任職資格評審。
(三)評審結束后,評審結果將由市建委和市人力社保局聯合發文公布,個人在“省平臺”點擊“電子證書下載”圖標,下載本人的工程師職務任職資格電子證書,評審材料將按報送程序統一退回到各區、縣(市)受理點或市直單位。
(四)各區、縣(市)受理點,評委會辦公室咨詢電話和紙質材料受理點地址,詳見附件5。
附件:1.工程師資格申報條件
2.申報評審流程和材料要求
3.時間安排
4.事業單位人員中級職稱申報崗位信息表
5.各區、縣(市)受理點,評委會辦公室咨詢電話和紙質材料受理地址
杭州市建設工程技術人員工程師資格評審委員會
2020年7月28日
- 上一篇:協會黨委召開2020年度黨建工作會議 2020/12/2
- 下一篇:恭賀我司榮獲2019年度浙江省優秀監理企業 2020/9/4